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资料图】
为满足广大新人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我市所有婚姻登记处“5.20”正常开展结婚登记服务:
1、惠州市各婚姻登记处当日服务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2、惠州市各婚姻登记处当日开放所有登记窗口,配足配齐婚姻登记员,全力保障广大市民婚姻登记需求。
离婚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注:2022年6月1日起,符合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凭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或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在全省范围内(深圳市除外)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