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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见习记者 鲜晓苏)念民所忧,行民所盼。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清河法庭高效化解一起追索劳务报酬案,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6月,来自云南的刘某等7名务工者,受广东籍商人高某雇佣来朱王堡镇某冷库从事削娃娃菜的工作,高某向刘某等7人支付部分薪资后,对剩余30000余元薪资一直未能支付。经多次索要未果后,刘某等7人将高某诉至清河法庭,法庭负责人在审查刘某等7人提交的诉讼材料时,发现刘某等人除了提交一份由其自行制作且无高某签名认可的出勤表外,再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法庭负责人在为刘某等人办理立案手续的同时,及时联系了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为刘某等人办理了法律援助,并向被告高某送达了传票等相关材料,并于次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缺乏有效证据的情况下,被告高某拒不认可双方存在雇佣关系和拖欠刘某等人劳务工资的事实,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法官随后改变工作思路,以拉家常的方式,与高某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交谈中,高某才逐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称其之所以拒付刘某等人的工资,是因为刘某等人在工作中不服从其工作调度,还对其进行了谩骂。高某想以拒付工资的方式对刘某等人的行为进行惩戒。办案法官随后又从法律和情理出发,在释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的同时,引导被告高某换位思考,体谅原告刘某等人的难处。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在办案法官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调解思路下,高某最终同意全额支付刘某等人的劳务工资,该起追索劳务报酬的案件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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