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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两车后视镜均不同程度受损
扬子晚报网8月20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称,在麒麟街道燕西线上庄附近路段处,发生了一起两辆小轿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辆小轿车的后视镜损坏,所幸无人员伤亡,希望交警前来处置。
图为两车后视镜均不同程度受损
接到报警后,江宁麒麟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两车已经停靠路边,两车的后视镜有不同程度的损坏。
民警经询问得知,赵某在行驶过程中,发现右侧有辆电动自行车,于是就向左偏移了一段距离,但却没有观察到左侧正好行驶过来的一辆小轿车。而在两车交会的时候,郑某也没有给予让行,导致两车的后视镜相撞。
图为两车后视镜均不同程度受损
最终,经民警事故认定,由于两车在交汇过程中,都没有向对方车辆让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双方驾驶员负同等责任。
校对 徐珩